可惜有点疲软无力,在一米开外的地方它竟绝望地停止不前。
这就比较难办了。
如果球在脚下,我当然可以给他们踢回去,但此时隔着一道铁栅栏——我粗略算了一下,起码需要多走七步。
然而冯小刚已在向我拍手了,他笑着说:「嘿!」于是我只能尽了举脚之劳。
他挥挥手说:「谢谢!」这货大概拿自己当球星了。
此外,跟印象中略有不同,他的声音像极了冯巩。
准是雷锋精神感动了老天爷,我们总算盼来了一个半场。
掺上化工和园林的老熟人,四对四,三班儿倒。
我一直觉得打半场最优人数是八个。
六个太松散,十个太拥挤,只有八个才能达到对抗、配合与技巧的最佳环境。
至于我队的水平,还算尚可吧——一直坐庄,从没下过。
后来累得不行,只能下场歇了会儿,我也得以放了放水。
如厕归来,球场已经改朝换代,我竟然见到了冯小刚,以及李阙如和其他几个阿猫阿狗。
其中不乏大高个儿。
无法拒绝地,我朝李阙如多瞅了好几眼。
他那头鲜艳的鸡巴毛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,真是令人惊讶。
这次是四对五,冯小刚谦卑地说:「我不会玩儿,啊,不会玩儿,大家忽略我就好」然而这种人你没法忽略,像所有蹿上篮球场的足球明星,他们对小动作的迷恋让人恼火。
而狭小的场地又使他们显得过于精力充沛,以至于时常陀螺般地满场乱转。
还要呼朋引伴或指点江山地大声吆喝。
对于这种行为,除了小儿麻痹,实在没有更恰当的称呼了。
好在冯小刚不吆喝。
事实上除了偶尔的走步嫌疑,他的行为基本处在可接受范围内。
倒是李阙如,仰着老贺一样的方脸,大大咧咧得像个傻逼。
穿着艺术学院十五号球衣的高个儿打得不错,就是放松得有点过分,拿球便是旁若无人地放三分和勾手上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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